高等工程学院聘请校内外名师的有关办法

/ 2007-12-14 15:08:20

I. 原则

为提高我院基础课程的教学质量,在全国范围内(重点在北京地区)特聘资深教授为学生上课。

II. 受聘教师的选择方法

由学院拟定基础课教师候选名单,经过试听考核、同行评议、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最终确定基础课讲课教师。

III. 受聘教师的职责

1. 提供教学大纲及所选教材及习题集的名称;

2. 和辅导教师密切配合并肩负培养我校青年教师或博士生(参与辅导者)的相关责任;

3. 逐堂填写教学日历,期末交我院教务员;

4. 期末考试出具A、B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5. 认真评审试卷;卷面成绩应与成绩单上考试一栏吻合,并结合平时成绩(含期中考试成绩、平时成绩)给出总评成绩并在成绩单上签名及签署日期,最后作出试卷结果分析。

6. 如因事(含出差、因病)不能上课,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本科生、研究生课表编排及调课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必须填“教师调课申请单”,经院(系)主管教学的院长或主任签字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外聘教师特殊情况下可提前至少一天电话通知我院教务,事后填单)。调动后的课程安排由本院(系)或教师本人负责通知上课学生。

IV. 待遇

根据所聘教授的不同情况分别按学校有关岗位津贴给予报酬(即每年按十个月支付5000元/月或2000元/月)。

以上办法中如有未尽事宜可与应聘者协商直至修改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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