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工程学院推行导师制的实施细则

/ 2008-06-16 15:18:04

为本科二年级学生聘请导师,是我院的一项创举,经过三年的实践,修订成以下细则。

1、 导师的聘用

在二年级下学期,通过师生双向选择,经所在专业院系批准,为每个学生聘请一位导师,举行拜师大会,由校长发放聘书。

2、 导师的职责

(1) 为学生安排和指定后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学习计划和培养计划。每个学期末,在开始选下一学期的课业前,由学生将导师认可、指定并签署的选课清单返回我院本科教务。

(2) 尽早安排学生进入导师的实验室和科研团队,交给他们力所能及的工作和任务,培养他们的科研能力、实践动手能力、书写论文能力和综合能力,从而开发培养他们的创新思维意识和能力,使得本科高年级学生在较强的数理基础和比较全面的工科和文科功底上,进一步发挥潜能,在“突出实践”和力争创新上狠下功夫。

(3) 使得学生在导师和环境**的熏陶下,在继续学业、科学研究和解决工程实践问题的过程中把已经学到的理论和知识进一步咀嚼,实现教学对科研的反哺作用。

(4) 为学生选好本科毕业设计的课题,并在毕业设计过程中予以指导。

(5) 对学生能否直接攻读博士或免试硕士提出具决定性的意见。

(6) 根据学生的表现,可终止对学生的指导。

3、 学生的义务

(1) 主动争取尽早进入导师的实验室和科研团队,并请导师于三年级上半学年制定和逐步完善在本科阶段的培养计划。

(2) 主动争取参加力所能及的科研项目和实验室的活动并积极投入,取得优良成绩。

(3) 每学期的成绩单,应及时呈递导师审阅,签字后返回我院。

(4) 新学期选课前,请导师(或副导师或导师指派的人员)按培养计划确定选课清单,签署后返回我院本科教务。

(5) 尽早请导师确定毕业论文的题目,做好各种准备并开题。在做论文的过程中主动争取得到导师及其团队人员的帮助和指导。开题后应分阶段向我院汇报毕业设计进展情况,力争所书写的论文达到北航优秀毕业论文的标准。

(6) 谦虚谨慎,积极向上,力争创新,虚心向导师及其团队人员全方位的学习。

高等工程学院

2006年11月

环境**:环境指实验室和科研团队的环境,导师可以指定一名副导师为其副手,并带动“环境”中的每个成员对我院学生加以指导和帮助。

友情链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邮箱:hcbu@buaa.edu.cn   电话:010-82313992

     Copyright 高等理工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